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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企业通信企业邮局服务协议

1. 服务提供方

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63)向用户提供以用户指定域名为后缀的企业邮局服务。

2. 业务服务内容

    • 服务开通后263向用户提供有关企业邮局客户端的管理权限、 WEB 管理界面应用、相应的使用说明,并保证用户企业邮箱正常收发。
    • 用户拥有对其企业邮局用户管理的权利,并自行负责对邮箱用户的管理,如:增加(删减)用户、分配空间、设置用户密码等管理行为。

3. 费用支付

    • 通过263注册域名的用户,263收到用户服务费后,负责注册域名并开通服务,域名注册开通之日为每年域名续费截止日。

    • 通过263注册域名的用户,续费需在域名续费截止日到期前30天进行。

    • 企业邮件服务以自然月为账期,客户至少预存1年服务费。

    • 用户有依据相应费用标准及时支付 263 企业邮局服务费用的义务。

    • 用户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或其它与接入互联网使用与服务有关的费用。

    • 由263渠道代理商发展的用户,由渠道代理商收取服务费并向用户出具发票。

4. 服务开通

    • 已有域名用户从MX记录指向263时起或缴费之日起开通服务。

    • 新用户在线申请成功后,自开通之日起10天后开始计费。

5. 服务变更

    • 用户可以在线自主变更购买的服务规格。

    • 用户服务变更后,263根据产品规格间的价格对应关系进行换算,并向用户提示服务变更后的服务续费时间。

6. 用户权责

   
• 用户利用 263 提供的服务若出现如下问题,致使被第三方投诉或被 263 发现的, 263 有权终止对用户全部服务,剩余服务费不予退还:

            ◦ 用户所传输的内容、程序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含有损害公共利益或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

            ◦ 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用户利用 263 提供的电子邮件产品分发垃圾邮件(垃圾邮件指未经收件人同意而擅自发送的邮件或分发任何商业、非商业电子邮件)等;

            ◦ 用户未依据 263 公示的“企业邮件产品应用支持参数”应用所租用的企业邮件产品,每帐户每天发送邮件量超过1000封/天,每个IP每天发送邮件量超过5000封/天。

    • 用户利用 263 提供的服务若出现如下问题,致使被第三方投诉或被 263 发现的, 263 有权终止或暂停对用户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对于暂停用户待用户做出合理解释并采取有效措施后再恢复服务,该暂停期间计算在服务时间内。

            ◦ 用户的系统被第三方侵占或利用,攻击或妨碍他方正常工作的;

    • 无论因何种原因,当用户实际使用用户数(空间)大于实际购买用户数(空间)时,用户有责任配合263在所告知期限内调整到购买用户数(空间)。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完毕,263有权暂停为用户提供邮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该域(指上述用户数或空间与实际购买用户数(空间)不符的邮件域)整体邮件业务或者该域内超出实际购买用户数(空间)的任意邮箱,直至用户调整完毕。如用户欲扩大使用用户数,应当按照本协议第5条服务变更条款规定进行变更。

7. 用户资料保密

    • 263 不会擅自查看、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 263 在用户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中止用户使用企业邮局的权利。

    • 用户在获得企业邮局帐号、密码后,应该对使用自己的帐号的行为负责,对自己帐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

8. 维护服务

    • 在系统维护、升级时, 263 会提前通过企业邮件管理员邮箱(admin@****)等方式通知用户。在此期间发生的企业邮局暂停现象应属正常情况。

    • 263 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有时需要暂时中断服务,或者由于 Internet 上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用户应用速度下降,用户认同此现象属正常情况,不属 263 违约。

9. 域名服务

    • 所有域名和虚拟主机不单独提供注册服务,只做263邮局用户使用(以前单独注册的域名续费除外)。

    • 263企业邮件业务赠送的域名服务期截至263企业邮局服务期停止之日,若出现邮局到期后不续费、邮局退费或域名中途转出的情况,需补交当年的域名费用(按263市场指导价为核算价格),否则263不予办理域名转出、解析等相关事宜。

    • 263企业邮件业务赠送的虚拟主机服务期截至263企业邮局服务期停止之日,如出现邮局退费,需额外支付从263网络通信赠送之日起的虚拟主机费用(按263市场指导价为核算价格)。

10. 违约

    • 如因用户付款问题或用户从事本服务说明禁止的及其他法律和社会公德所不允许的活动时,263 有权终止用户企业邮局的运行、剩余费用全部扣除,并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用户数据丢失等责任及损失。

    • 由于 263 的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等原因(非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用户企业邮局不能正常工作,由 263 按双倍故障时间的时长向用户进行服务补偿;

    • 因 263 原因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263 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服务说明中用户向 263 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 若由于用户的原因致使 263 受到第三方的处罚或索赔的,或者由于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等原因致使 263 服务器遭到损失或导致其他用户无法正常使用, 263 有权向用户要求赔偿。

    • 用户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协议,未经协商一致用户终止本服务协议,263将以用户未使用期内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处理,用户对此予以认可。

11. 263免责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263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后到用户付款成功期间,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的;

    • 用户未在域名续费截止日到期前30日进行续费,域名暂停服务或删除的;

    • 由于互联网接入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用户的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的;

    • 因用户信息填写不详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的;

    • 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的;

    •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的;

    • 由于申请人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服务费的;

    • 用户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用户将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 用户需严格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12.特别提示


用户邮箱的邮件存储上限为5万封。若用户邮件存储数临近该数值,263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对其邮箱进行清理,用户应当对其邮箱进行及时清理。由于用户未及时清理而造成邮箱邮件数超过存储上限,从而导致用户不能正常接收邮件的后果,263不承担责任。


13. 其他

263 客户服务热线0579-85313721;用户在收到《服务开通设置报告》后,如有任何服务或技术问题,均可随时咨询。